
Ⅲ类综合灯杆(变更)(标牌横臂)10m
杆高12m/8m,臂长2.5m,250W/60W | 1根
杆高12m/8m,臂长2.5m,250W/75W(含整套电气配件) | 1根
杆高12m/8m,臂长2.5m,280W/90W | 1根
高14米综合杆中杆灯采用半截光型灯具3×150W,综合杆杆体样式为十二棱杆,各类杆件下口径最大尺寸不应超过"各类综合杆示意图"的要求,整个杆体应采用新材料进行杆体制作,其中杆体的下部应采用高强度钢、上部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,以满足今后的设备搭载的扩展;综合杆应符合高度分层杆体内分仓的规定,杆体外(2.5 5.5米高)部分应采用卡槽形式,预留接,接口型式应标准化,用于设施搭载;杆体内竖向仓位数不少于4仓,宜按路灯照明、杆顶通信设备、搭载设备供电、搭载设备信号功能分仓,并易于搭载设备扩展后的线缆敷设;综合杆钢结构杆体应进行热浸锌和喷塑处理,其中热浸锌厚度不应小于0.8mm喷塑厚度不应小于0.8mm颜色宜采用黑色亚光(色卡编号:RAL9011);杆体2.5米以下部分应进行防粘贴处理,防粘贴层应采用无色透明材料. | 2套
蔡工
高于4.1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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